核廢料系列-骨灰罈理論

如果一個人一輩子所消耗的電力,完全來自核能發電,產生的所有廢料比一個骨灰罈還要小!?我們一起算算看。

下圖是核能發電用過燃料與其它放射性廢棄物,一個較為另類的比較,雖然講這可能不是很中聽,但是人的生命有限,這是事實;我們必須面對耗用能源對環境的影響,也是事實。每個人經過漫長的生命後,在這個世界上留下什麼,在保護環境的立場都是應該考慮的。核能發電將所有的產物都妥善收集起來,將地球上的美景、生態環境原封不動地留在這個世界上、留給我們的後代,是對環境非常負責的能源。

或許有人會說真的有這麼神嗎?以下就來進行一些簡單的計算。

以2016年來說,當時全國六部核能發電機組都還在正常運轉中,全年產生的低放射性廢棄物是175桶,每桶200公升,因此總量約是35,000公升。此為已經經過減容處裡的數量,臺灣的低放射性廢棄物減容技術相當受到國際肯定,曾經有許多國家前來交流、學習。

一個骨灰罈的體積(以外部尺寸計算)大約是6~7公升,因此2016年核能發電產生的低階放射性廢棄物,大約是5,000~6,000個骨灰罈的體積。又2016年的總發購電量中,核能佔了13.5%,假設我們有辦法100%的電力都用核能發電(但現階段不太可能,會難以彈性調度),那麼大約是四萬多個骨灰罈的體積,不到2016年全年死亡人數的一半(根據內政部人口統計資料,2016年全年死亡人數約17萬餘)。

換個方式再算一次,六部機組35,000公升,如果我們有更多機組去湊滿那不可能的100%,直接除下去會是259259.259…公升,就算26萬好了。26萬除以兩千三百萬人口,相當於大約每人每年0.0113公升,希望每個人都健康活到120歲,那120年下來,一個人分到的量不到1.357公升。

以上兩種算法計算核能發電產生的低放射性廢棄物,一個人一生對應的量都是接近四分之一個骨灰罈。

另一項核能電廠會產出的是用過燃料,核一、核二、核三六部機組都穩定運轉的期間,平均每年產出109.17公噸用過燃料,對應年發電量四百餘億度,相當於每度電產生0.00272公克、0.0002485立方公分的用過燃料。再根據人口數與總用電量(包含工業、電氣化交通運輸等等非家戶用途)計算,如果一個人活到120歲,所有的用電全用核能發電,產生的用過燃料也不超過300立方公分(0.3公升)。

用過燃料與其他廢棄物加起來,120年就算半個骨灰罈好了,搭配反核常講的「核廢料放你家」,還真是只有核能發電是一般人的房子放得下的。一家四到六口人,加上屏蔽,可以一台洗衣機或冰箱的大小搞定。以相同的標準看待其他能源,所製造的廢棄物都會大上許多倍。

但就法規與管理技術層面,不可能允許每個人都把這些廢棄物放在家裡。

從另一個角度看,我們也都只有一個共同的家,就是我們的地球。火力發電排放二氧化碳、氮氧化物、空污微粒;或是其他能源、活動產生的塑膠微粒、無機化學物等,雖然某些程度上可以眼不見為淨,但是它們會存在於我們的環境、我們的家中。相較於其他能源,核能發電確實只會產生少量可被收集起來穩定存放、處理的廢棄物,因此核能是有必要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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