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合國IPCC碳排放計算

IPCC全稱為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(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),隸屬於聯合國旗下,專門從地球科學、人類活動、能源使用等等面向研究氣候變遷狀況與相關議題,並提供一些決策建議。

AR5
第5次評估報告(Assess Report)的第三工作分組 (Work Group III) 報告中,第7章為能源系統 (energy system) ,其中7.8節詳細計算了各種能源的每度電二氧化碳排放當量。
https://www.ipcc.ch/report/ar5/wg3/

風力約為11-12公克
核能約為 12公克
水力約為 24公克
太陽能約為 45公克
燃氣約為 490公克
燃油約為 650公克
燃煤約為 820公克

上述核能發電的排碳量參考資料來源是Ethan S. Warner, Garvin A. Heath於2012年發表於Journal of Industrial Ecology期刊中的Life Cycle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of Nuclear Electricity Generation一文。該論文中統計了不同核能電廠機組,在整個發電過程,包含設備建置、燃料開採/處理、廢料處理…等等整個機組生命週期與週邊支援所產生的排碳量。得出來的結論是目前常用於發電的輕水式反應器(沸水式、壓水式或相近類型),產生一度電的二氧化碳排放當量估計值為12公克。

SR15
IPCC於2018年底公布了一份地球平均氣溫上升應控制在攝氏1.5度內的特別報告(Special Report),說明減少人為二氧化碳排放、將全球暖化的平均氣溫上升控制在1.5’C內能避免人類因為氣候變遷而付出高昂的代價,而且現在開始還來得及。該報告建議應盡快開始減少碳排放,並對於能源系統提出了幾種不同的模型模擬,最佳方案為增加核能占比,建議未來能源配置應使用再生能源、核能,剩餘的化石燃料能源則應該搭配碳捕捉技術
Download Report — Global Warming of 1.5 ºC (ipcc.ch)

AR6
IPCC已經於2021年公布了部分第六次評估報告的部分資訊,目前正在進行審議中,預計完整的報告將於2022年發布。而在今(2021)年,聯合國歐洲經委會發出聲明表示,如果放棄核能發電,將無法達成減碳目標,核能在淨零碳排目標中有其必要性。